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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湖北日報訊 (記者龔雪、特約記者梁煒)為促進2014屆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,確保全省普高和中職學校(含技工學校,下同)招生規模之比達到6∶4,省政府教育督導室、省教育廳昨日公佈《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“普職比”專項 督導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對超計劃招生的省示範高中,將取消示範稱號。
  按《方案》,市(州)高中階段學校招生“普職比”未達到6∶4比例要求,整改不到位不得辦理學籍註冊手續。 對未實現“普職比”6∶4比例要求的市、州,按比例調減下年度省級示範高中招生計劃;對跨市州、超範圍、超計劃招生的省級示範高中學校,取消示範稱號,不享受相應的招生、收費政策。
  (原標題:2014年中招普職比為6∶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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